启东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项目
启东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项目
启东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项目,清内存软件,傻瓜编程软件,篮球计分软件,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要求:投标人除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如下条件: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业务范围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需提供相应资质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供应商应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八、获取磋商文件方法:供应商可自行从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下载网址:。
十一、投标、开标(磋商)地点: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启东市建新路24号)。
2022年4月15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了《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的通知》(苏自然资办发〔2022〕42号),要求推动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法制化、数字化、智能化、便利化,需要按期完成存量数据的补充汇交。
根据《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修订版)》和《2021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的要求,对现有的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进行汇交数据提取以及采用国家统一下发的质检软件进行成果质量检查等,并按照数据汇交时间提交汇交成果。
本次汇交为全量汇交,包含现势及已注销数据,结合权籍图形数据,整合为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中的MDB数据库。
使用国家下发的质检软件对汇交出来的成果数据进行质检,质检结果不低于B2标准,汇交数据全面,不随意删数据。
根据质检结果的问题说明对数据进行排查整改,从数据源整改,重新提取汇交成果并进行再次质检,直到质检合格。数据整改完善过程中遇到无法解决的地方特色问题或原始数据问题,与采购方确认并形成与采购方工作内容确认清单,由采购方签字确认。
启东市提交质检通过的汇交成果即电子成果数据1份,包括属性数据、空间数据、文档数据。
按照《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修订版)》要求进行数据汇交。
根据省厅关于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的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数据汇交。
1、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程、规范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地提交相关成果;
4、提交的报告格式符合规程规范要求,要件齐全,报告内容不能存在明显的不当、错误;
一、本次磋商过程中的磋商文件、资料及技术方案等有关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原因和方式将合同转包、分包或雇用其他单位作业人员进行生产。
三、采购方向中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及中标人生产的全部成果资料其版权归采购方所有,中标人不得自留使用或以任何方式转让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四、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切事故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30%,余款待成果汇交省厅并通过审核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以上均不计息)。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必须在本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
1.采购方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相关网址发布(网址:)。
3.若采购方认为需要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变更通知在相关网址发布(网址:)。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3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时提供原件备查);
6、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报价函(按照附件4格式填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报价函必须密封在价格标密封袋内,投标文件的其他地方不得出现报价金额,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均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签字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投标人的印章。
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可以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递交或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现场递交,具体要求如下:
1.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4份副本。供应商必须将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分开封装,完整打包后发出,不接受分批邮寄。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方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响应文件名称(如:“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
3.供应商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为确保投标文件顺利送达,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接收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能顺利送达的时间。采购方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6.采购方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会在第一时间按照投标文件邮寄包裹内另附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联系电话真实性,确保电话通畅,因联系电话错误或无人接听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供应商根据快递单号查询到包裹已查收但未接到采购方确认电话的,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方联系确认投标文件的接收情况,联系电话:、。
7.为便于评标小组在项目评标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投标文件中所有联系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开标当天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小组会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确认。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评标小组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小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供应商退出评标,竞标无效。
8.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启东市汇龙镇建新路24号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件人:陆晓波,联系电话:、。
9.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所需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等证明材料无需邮寄(邮寄后丢失,责任自负),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待中标人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前提供备查,如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或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不一致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供应商应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或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以采购方收到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
2.如收到的有效响应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响应文件少于两个的(不含两个),将依法重新组织磋商。
3.采购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采购方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1.如果供应商提出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邮寄或送达至采购方,开标前采购方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响应文件。
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在开标前密封邮寄或送达至采购方(以采购方收到修改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开标前采购方未收到书面修改材料,视为供应商无修改。
1.评标小组会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补证投标材料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等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确认并按采购方指定方式进行传送。
2.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评标小组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小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供应商退出投标,竞标无效。
3.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开标会现场人员密集,本项目开标会过程中所有需要供应商现场签字确认的表格,取消签字流程,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会。开标会现场,由采购方主持,纪检监督人员进行现场全程监督,完成开标会工作。
4.为保证此次项目的顺利进行,供应商需用手机或电脑下载腾讯会议APP或应用程序,会议ID及密码开标前一天由采购方电话通知,并提前做好安装调试,同时配备好打印机、扫描仪等必须设备。由于供应商自身设备故障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供应商联系不上、无法建立连接的视作供应商对上述过程无异议。由于供应商自身设备故障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供应商未在有效时间内完成采购方相关要求的视作对本次投标项目未做实质性响应,评标小组有权做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意见。
十一、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中采购项目需求及采购项目要求中的规定要求进行投标,中标后按照要求实施相关工作。
十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采购方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将在成交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十三、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所承诺实施的售后服务、付款等其它优惠条件,可在响应文件中一并申明。
十四、报价中应包括完成服务内容所需要的所有费用,一次包定,采购方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十五、响应文件必须按照要求制作,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响应性等进行审查,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细则进行打分,最终推荐中标候选人。
十七、评标流程:资格审查文件评审—商务技术标评审—价格标评审—供应商现场递交最终报价—确定成交候选人。
十八、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竞争性磋商的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推荐前两名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时,则报价低者优先,商务技术分及价格分均相同时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方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响应供应商具有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软件,得3分。(需提供软件著作权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响应供应商具有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软件,得3分。(需提供软件著作权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响应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有1个得1分,最高得3分。
响应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评定的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等级AAA证书的得3分
响应供应商承担过不动产存量数据汇交案例的,每有1个得4分,本项最高得16分。(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1.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专业高级工程师、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电子信息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3.项目组成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中每5名具有土地或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每增加一人加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1)以上1-3条款人员根据不同的评分要求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清单,可提供官网打印的具有二维码或验证码的缴费清单扫描件,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费清单复印件,以上未提供不予得分。
项目实施是否遵循国家和行业规范,作业流程是否先进、可行、规范、周密,是否有详细时间安排、数据保密措施等,横向比较后给分,方案完备且可行的得12-15分,方案设计较完备可行得8-11分,方案设计不够周密可行的得4-7分,方案设计不全面可行的得0-3分。
根据对项目需求理解透彻,方案编制完整、可行,针对本项目设计科学的技术程序和方法,对工作方面的描述思路清晰、内容完整、技术方法可行。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备且可行的得12-16分,方案设计较完备可行得8-11分,方案设计不够周密可行的得4-7分,方案设计不清晰可行的得0-3分。
质量管理制度齐全,措施到位。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制度措施齐全到位的得6-8分,制度措施较齐全到位的得3-5分,制度措施有但不全面的得0-2分。
提供的项目计划和进度安排科学合理、工期保障措施健全的,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酌情打分,计划工期健全合理的得6-8分,计划工期较健全合理3-5分,项目计划措施一般的得0-2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注意: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递交最后磋商报价,最终报价不得超过响应文件中的报价。
十九、质疑及投诉。供应商如对开标过程或结果有任何异议的,则应在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采购方将在法律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若第一成交候选人毁标或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被查证确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记入不良信誉并暂停其三年内参与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投标资格,同时,采购方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依法重新采购。
1.在投标开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有供应商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采购方有权中止评标。
成交公示期满且成交结果无异议,将直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成交公告》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三年内参与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6.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方将终止双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成交供应商按成交价格的30%支付违约金,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三年内参与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项目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投标(投标内容及价格以响应文件为准)。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将受其约束。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
6.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自成交公告期满无异议后7日内签订合同。
8.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无法通过验收,采购方可对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并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罚。
9.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磋商文件和我方的响应文件将构成对你我双方的约束。
10.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给予惩罚。
我单位愿针对项目编号为启不动产采[2022]5号的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不实,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单位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地址: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项目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有效期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不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项目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就该项目以人民币(大写)(元/年)小写(¥(元/年))的投标报价完成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完成本项目。
(3)我方将严格履行本磋商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并遵守磋商文件中对投标单位的所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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